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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员须知
点击数:1691 更新时间:2023-02-02 收藏此页
为了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计划,也确保您个人利益不受侵害。,请您关注《学员须知》
1、报名时请交有效身份证原件,4张一寸白背景彩色照片(外籍6张),已持有有效或无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必须及时交报名处或业务处,已丢失补办或申请注销的应向报名处或业务处说明补办或注销,同时在业务员指导下采集个人信息和签字。
2、一经缴费入学,中途不得退学退费,若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学的,必须说明原因,但校方对已经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。
3、报名后持校办开具的上车单到场地训练,若教练员未按校方要求做到可直接向校方投诉或重新选择教练,投诉电话:2601338
4、严禁您请教练员进餐,或送烟、酒钱物等,若违反,我们在对教练员严肃处理的同时,将对您的学习考试时间推后,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您继续学习。
5、学习和考试日程,自报名审表后理论学习和科目一预约考试,在取得科目一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后,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10天,进行场地训练和科目二预约考试。在取得科目二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后,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30天,进行道路训练和科目三预约考试。同时也可以按新教学大纲计时培训,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56小时学校培训后可分阶段预约考试。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三年,未在有效期为三年,未在有效期内完成预约考试的,所考科目全部作废,需要重新学习的重新缴费报名初学。
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依次进行预约考试。每个科目预约考试一次,考试不合格可当场补考一次。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,本次考试终止,需重新预约考试。但科目二、科目三应在10日后预约考试。在驾驶技能培训有效期内,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。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,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。需要继续学。